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集团”)及各权属单位为统筹集团AI能力建设,亟需统一技术架构与技术规范,建设集团级AI大模型平台底座能力,构建安全可控、可迭代演进的企业专属AI大模型平台产品矩阵,覆盖大模型开发管理与智能体应用平台、数据智能平台、大模型安全护栏、企业知识库、代码开发平台等核心产品模块。面向集团及各权属单位提供开箱即用的AI产品与平台化服务,建成统一入口、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统一安全管控的集团AI大模型能力体系。
现根据集团工作部署,对集团人工智能算力及平台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与项目实施承建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山东重工人工智能算力及平台建设项目(SHIGJZZB202613)。
2.项目范围:山东重工集团及所属公司。
3.项目内容:AI大模型平台项目产品采购及部署实施、AI应用场景实施、IDC算力资源(含GPU算力资源)及服务租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要求:采用主流技术路线,软件、硬件产品满足生态兼容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金来源:自筹
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实缴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的能力,能提供相应信用等级和完税证明;
3. 投标人应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近三年(以营业执照为准,公司成立满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或天眼查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4. 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违法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5. 投标人没有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6.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提供中文版本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 开户行许可证或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代码证;
8. 招标之日起3个月以内的征信报告或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9.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行业资质证书、认证证书等证书,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10. 对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平台、系统、软件等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的所有权证明或代理商/经销商的原厂授权书;
11.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简历及资质相关证书,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备3年及以上领导团队完成项目工作经验,且承担过大中型企业或与本公司行业、规模相似企业的开发、实施项目;
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非山东重工集团员工及其亲属;
14. 如联合体投标,须在报名时提交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件四);
15. 报名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完成供应商注册;
16. 投标人必须在济南区域自有机房,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需求。(如联合体投标,一方满足即可,其他资质均须满足)
注:经查实,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13153608588 报名邮箱:guowh@sdhi.com.cn
技术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13356655775
邮件名格式为: 山东重工人工智能算力项目-xx公司(五个字以内公司简称)-报名资料。同时必须在邮件中以文字方式提供投标单位全称、投标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资格证明材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1. 必选材料
1) 投标承诺函(见附件一)。
2) 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清楚。
3) 经济合作廉洁诚信自律承诺书(附件二);
4) 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三);
5) 单位实缴资本证明;
6) 提供济南自有机房证明(机房产权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等),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7) 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名单及股权结构;
8) 信用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代码证+征信报告)或者(开户行许可证+资信证明),二者选一;
9) 提供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最近半年企业完税证明;
10) 企业对外担保余额表,如无,请写证明并盖章;
11) 行业认证证书(ISO9001、ISO27001或CMMI3级及以上证书);
12) 2023年至今AI大模型平台实施技术支撑服务合同案例证明(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至少2个;
13) 信用中国或天眼查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14) 近三年和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每一页加盖公章);
15) 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成功证明或截图;
16) 投标涉及产品所有权证明,若非原厂投标出具相应产品原厂商正式授权有效证明;
17)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简历及资质相关证书;
18) 项目经理资料:工作简历、资质证书、半年原厂社保证明;
19) 联合体投标,须提交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件四);
以上资料需按照顺序制作材料目录,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发送资质审查通过的投标人。
投标人务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本次报名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未中标单位招标后一个付款周期内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生效后退还。
1. 递交方式:线下
2.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 09:00:00
3. 递交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舜华南路688号(山东重工未来科技大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9日 09:00:00
2.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舜华南路688号(山东重工未来科技大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 本项目由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
2. 各投标人在交取投标保证金后,视为认同本招标项目和招标流程;
3. 招标公告将在以下平台进行发布:
1)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2)中国重汽官网:(https://www.cnhtc.com.cn);
3)山推股份官网(https://www.shantui.com);
4)中通客车官网:(https://ztsrm.zhongtong.com);
5)雷沃智慧农业官网(https://www.lovol.com);
6)山重租赁官网(https://www.strongflc.com);
7)财务公司官网(http://www.shigfc.com.cn)。
4.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需要特别注意:现阶段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能上传附件,如潜在投标方通过该网站获得招标信息,请通过其他网站下载或发邮件至报名邮箱索取招标相关文件,如投标人因此原因错过招投标,责任自负,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人必须登记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并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由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有信息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根据公司管理办法收取相应保证金,但无论中标与否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原则上需在招标结果公布后退回,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2) 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3) 自开标之日起3日内,中标人拒不提供投标人要求更新或补充的资质审查材料的;
4)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违法违规或违反项目招标要求情形的;
6) 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承诺函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自愿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项目招标,为体现公开、诚实信用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保证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挂靠、不让他人挂靠招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招标、中标资格。
3、保证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招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保证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抬高报价行为。
5、保证不向采购人相关招评标人员、项目管理等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或以宴请、旅游等方式牟取招标中标资格。
6、保证与采购人及其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
7、保证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没有山东重工员工及其亲属。
8、保证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按照招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相关的设施等。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取消招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招标保证金等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已中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及履约保证金,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或签字)
投标联系人:
移动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经济合作廉洁诚信自律承诺书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保障业务往来中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建设维护贵公司公平、公正、廉洁、诚信商业生态,在信任、诚实、坦率与正直的基础上构筑相互间的合作关系,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坚决反对商业欺诈,特对本次招投标及后续经济合作廉洁诚信自律承诺如下:
1.行为准则
1.1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公平交易、廉洁自律、反对腐败的相关规定。
1.2务实加强我公司业务人员经常性的廉洁诚信教育,使其建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1.3我公司及业务人员在业务合作的任何环节,绝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包括但不限于:
A、赠送现金、购物券、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加油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
B、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差旅住宿费、交通费,旅游、运动健身、各类俱乐部会员卡费用等;
C、赠送办公用品、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烟、酒、收藏品、服装饰品等物品;
D、免费提供劳务;
E、组织贵公司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高档娱乐、高消费接待等;
F、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1.4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任何时间绝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以技术服务、劳务或其它形式支付佣金报酬、回扣、准予投资入股或赠予股份、派发红利等行为。
1.5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任何时间绝不以任何理由同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物资买卖及中介活动,不私自转包、违法分包业务项目。
1.6我公司及业务人员按贵公司要求主动申报与贵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经贵公司批准不得发生关联交易行为。
1.7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任何时间绝不以任何理由与贵公司其他业务合作方(卖或买)相互串通、违规操纵,不采取任何手段妨碍公正、公平经营秩序。
1.8我公司及业务人员在参与贵公司招投标活动时,绝不与其他竞标(卖)人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标(卖)人参与公平竞争。
1.9坚持诚实守信、合规经营原则,无论何时绝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与贵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1.10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不将明知不符合物料技术规格书的物料提供给贵公司且不事先告知。
1.11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不向贵公司推广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或不符合甲方发展目标的物料且不事先告知。
1.12我公司及业务人员向贵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保证真实、准确。
1.13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严格遵守向贵公司提供的承诺、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备忘录,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货物;合理报价,不商业欺诈;不以次充好、不偷工减料。
1.14积极配合贵公司监察与合规等业务管理部门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1.15若我公司及其人员知悉其它与贵公司合作的经济合作方存在违反本协议规定之行为,我公司及其人员第一时间向贵公司检举并提供证据。
1.16我公司及其人员积极支持贵公司的诚信廉洁建设,在经济活动中加强对贵公司业务人员监督,若发现贵公司人员有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索取财物或为达到索贿目的利用职务之便设置障碍、营私舞弊、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的各类吃拿卡要行为时,我公司及其人员坚决拒绝,并向贵公司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若我公司及其人员对发现的贵公司人员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我公司的贿赂行为,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违约责任
2.1我公司及业务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贵公司有权取消其作为贵公司经济合作方的资格,单方终止与我公司的业务合同(如招标已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签订合同的,有权单方面中止执行),将我公司列入贵公司合作方黑名单,承担永久丧失参加贵公司及贵公司所属各关联公司的所有经济活动权利的后果。
2.2若我公司及其人员违反本承诺书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则我公司应向贵公司返还因贿赂行为而取得的不当利益,并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贵公司有权从任何应付款项中直接冲抵。
2.3我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如违反本承诺并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贵公司有权从任何款项中直接冲抵,不足部分由我公司向贵公司交纳。
2.4若我公司及其人员违反本承诺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贵公司有权对我公司业务量予以下调。
2.5我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规,由此给贵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我公司将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
3.1生效。本承诺自签署完成之日起生效。本承诺签署后及签署前我公司未主动披露的贿赂行为具有同样约束力。本承诺对我公司的继承方持续有效。
3.2关联公司。我公司同意,本承诺亦适用于贵公司的关联公司或权属公司。
承诺方: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全权代表,全权代表在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过程中的书面承诺、协议、合同、合同款项接收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本公司电子邮箱: ,该邮箱为我公司专用信箱,收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发通知、图纸等文件视为我公司已接收。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联合体投标协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联合体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订立,作为投标文件法定组成部分,供招标人审查备案。
联合体各方(牵头方及成员方):
牵头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方 1: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单一投标人身份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充分知悉并完全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条款;为明确联合体对外对招标人的义务、内部权责分工、履约保障、违约处置,经各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对招标人产生公示效力。
第一条 联合体主体及投标约束
1. 联合体授权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处理与招标人之间全部对外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接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接受评标澄清说明、进行谈判、签署中标合同、接收招标人各类工作指令、报送项目资料、办理变更、验收、索赔、异议及投诉等。牵头方行为后果,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方郑重承诺:本项目范围内,联合体任何成员不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再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发生上述情形,对应投标无效,联合体内部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及其他联合体成员因此遭受的损失。
3. 本联合体仅针对本项目成立,不构成长期合伙关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成员不得增减、替换。
4. 联合体各方确认,已仔细阅读并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资格、技术、商务、授权、质保、服务要求,联合体整体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条 联合体各方工作分工、实施范围
投标时必须详实填写,不得仅写 “部分工作” 等模糊表述;中标后分工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
1. 牵头方职责及工作范围
① 统筹投标文件汇总、审核、盖章、递交,统一对接招标人、评标机构所有往来;
② 中标后代表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对项目整体进度、总体质量、整体交付、总体验收负总责;
③ 统筹联合体内部实施组织、进度协调、问题闭环,统一向招标人报送计划、周报、月报、验收材料;
④ 牵头方具体承担工作范围:

2. 成员方1:职责及工作范围
① 负责完成自身分工范围内技术方案、资质证明、业绩证明、商务材料编制,对提交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② 中标后独立完成分工范围内设计、开发、供货、实施、集成、调试、培训、运维等全部工作,对该部分的质量、工期、安全、知识产权、售后服务直接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③ 配合牵头方完成澄清应答、现场实施、测试、验收、问题整改、质保服务;

第三条 报价、保证金、款项支付
1.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为联合体各方共同确认的整体报价,投标报价明细详见附件一。联合体对招标人承担总价履约责任,内部结算划分不对抗招标人。
2. 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联合体各方按比例缴纳】。若因联合体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联合体全体成员对外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内部可向责任方追偿。
3. 招标人按照联合体各成员负责的业务模块及对应价款,分别向各联合体成员对公账户支付对应款项,各成员分别开具对应发票。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整体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内部款项分配纠纷由联合体自行内部解决,不得以此对抗招标人,不得影响项目实施推进。
4. 联合体各方自行承担各自分工范围内人员、设备、采购、税费、差旅等全部成本。
第四条 资质、知识产权、对外连带责任
1. 联合体各方保证自身资质、资格证书、业绩、人员、软件模型授权、知识产权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联合体全体成员向招标人承担法定连带责任。
2. 中标后,就中标项目的质量、工期、交付、安全、质保服务、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违约赔偿等全部合同义务,联合体全体成员对招标人承担不可分割的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就全部或部分损失向联合体任意一方或多方主张权利,联合体内部责任划分不能对抗招标人。
3. 联合体提交给招标人的软件、模型、文档、成果物,须具备合法商用授权;如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对外承担责任。采购人有权向联合体任一成员追责。
4. 联合体内部责任:若因某一成员资质造假、材料虚假、履约违约,造成废标、中标后解除合同、招标人索赔的,联合体对外赔付后,其他成员有权向该责任方全额追偿。
第五条 澄清、投标修改、中标与履约约束
1. 投标阶段,牵头方接收评标委员会澄清、补正要求后,涉及技术方案、报价、实质性响应的,牵头方应取得联合体各方书面确认后,再向评标机构提交;非实质性内容牵头方可直接处理,并事后同步成员。
2. 联合体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协议分工履行全部义务,严禁将承担工作转包、违法分包;确需分包的,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事先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3. 若联合体未中标,联合体自动解散,本协议终止;各方自行收回自有资料,互不补偿。
4. 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内容作为项目合同附件,对履约全过程持续有效。
第六条 保密、成果归属
1. 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业务数据、技术资料、项目文档、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协议终止而失效。
2. 本项目实施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项目产出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招标文件及后续签订的项目合同约定执行;联合体内部约定不得与招标人合同相冲突,冲突时以招标人项目合同为准。
第七条 联合体退出、变更、解散
1. 投标有效期内,未经联合体全体成员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退出联合体;擅自退出给招标人或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
2. 无论投标阶段还是中标履约阶段,联合体成员的增加、替换、退出,均必须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中标后成员擅自退出的,视为联合体整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按合同追究联合体全部违约责任。
3. 联合体于项目合同全部履行完毕、质保服务期满后自动解散。
第八条 违约与对招标人的处置确认
1. 联合体内部违约纠纷,由联合体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不得以此为由停工、拖延交付、拒绝整改,不得向招标人转嫁内部矛盾,对项目造成的影响及损失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因联合体整体或任一成员履约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安全事故、系统故障等,招标人有权依据项目合同向联合体牵头方或任意联合体成员追责、扣款、索赔。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联合体内部各方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条仅约束联合体内部,不影响招标人依据项目合同行使权利。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备案;协议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标后项目合同冲突时,以招标文件及项目合同为准。
2. 本协议一式____份:牵头方执___份,各成员方各执___份,报送招标人备案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隐私政策
2025 年 5 月 10 日发布
2025 年 5 月 10 日生效
2026 年 3 月 13 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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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在线留言服务,我们将收集您的姓名、手机号、邮箱、业务分类(农业装备、工程机械、五星车辆、动力传动)及相应业务分类下所属业务、产品型号、您所在的省市区(县)信息、您的留言信息用于与您取得联系并了解您的购机需求、回复您发起的产品咨询、与您开展业务合作。
如您拒绝提交上述个人信息,您将无法使用在线留言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网站浏览服务。
(三)帮助您提交求职申请
当您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提交求职申请信息时,我们将收集您的姓名、手机号、邮箱、申请职位名称、工作经历、验证码用于对您的求职申请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并联系您参加笔试面试。
您还可注册登录潍柴雷沃智慧农业招聘网站(https://lovol.zhiye.com/)提交求职申请,我们委托北森云计算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收集您上传的工作简历信息,包括您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地址、户口所在地、籍贯、政治面貌、教育背景、手机号码和邮箱、工作经历、照片信息、紧急联系人信息、婚姻情况、现居住地、知识产权成果、公司任职亲属关系、原单位薪资情况、离职原因、家庭情况、健康状况、身高、体重相关信息电子证明材料中的
部分或全部信息。您承诺向我们提供紧急联系人信息之前已经就此取得了该紧急联系人的单独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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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帮助您提交举报信息
当您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提交实名举报信息时,我们将向您收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您的举报内容、相关证明材料信息用于及时处理您提供的举报材料、启动内部调查、联系您核实信息及获取进一步线索,并通过网站为您提供实名举报案件处理进度信息查询服务,包括向您反馈案件处理情况、监察反馈意见。
当您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提交匿名举报信息时,我们将向您收集您提交的举报内容、相关证明材料信息用于及时处理您提供的举报材料、启动内部调查。您可通过查询码查询案件处理情况和监察反馈意见。
(五)帮助您发布客户故事
您可向我们投稿您购买使用潍柴雷沃农机的故事。我们将在征得您本人同意后通过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客户故事专栏公开发布您的故事及相关图片,故事内容可能包含您的姓名、您的工作经历(创业经历)、您就职的工作单位、您的职位,相关图片包括您驾驶农机的照片、您的个人特写或近景照片、远景照片。如您发布的照片中含有第三人信息,您承诺您已就向本平台上传、提供及后续公开第三人相关图片及信息取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并对相关个人信息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六)为您提供除名查询服务
如您为用人单位,您可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除名查询服务查询有意向入职贵公司/贵单位的人员是否为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名员工(包括因违反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 工,以及因失职渎职、违法违纪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我们将向您收集您申请查询的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您承诺您已就向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上传被查询人姓名、身份证号并查询被查询人是否为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名员工取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并对被查询 人的个人信息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义务,我们仅向您提供被查询人是否为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名员工的结果信息。
(七)为您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服务
如您为物料供应商且有意愿与我们合作,我们将通过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提供的供应商信息登记服务收集您的企业信息(包括供应商公司名称、企业性质、注册资金、2022-2024 年每年公司产值、企业组织架构、企业总人数、质量人员数量、技术人员数量、管理人员数量、一线员工数量、贷款信息、对外担保信息、主要配套客户、最专业产品信息、配套雷沃阿波斯集团品种数、环评认证信息、安评认证信息、ISO9001 认证信息、TS16949 认证信息、其他认证报告信息、与雷沃合作时间、供应商所在省市区(县)、地址、邮编、固定电话、传真、公司
网址、营业执照注册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主营产品与生产能力)、企业法
定代表人信息(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在公司任职信息、社会职务信息、联系方式)、企业负责人信息(包括企业负责人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在公司任职信息、社会职务信息、联系方式信息),我们将对您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您填写的企业负责人联系信息与您取得联系并用于与您开展进一步合作。
您承诺就上传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企业负责人信息已取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单独同意。
(八)为您提供经销商信息登记服务
如您为经销商且有意愿与我们合作,我们将通过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提供的经销商信息登记服务收集您的企业信息(包括您所在公司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邮编、详细地址、是否为一般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员工人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公司网址、预合作业务、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公司基本信息介绍、验证码)、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联系人信息(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您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您填写的联系人信息与您取得联系并用于与您开展进一步合作。
您承诺就上传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人信息已取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单独同意。
(九)为您提供“润沃清风”栏目互动留言服务
“润沃清风”栏目为打造集团内部“重德、重勤、重廉”的文化风气开办的新闻宣传及党建学习栏目。您可以在每篇报道、文章下发表您的留言。如您愿意发表留言,需向我们提供您的昵称、联系方式、留言内容、验证码,您亦可以选择上传相关附件图片,以完善您的留言和表达。我们将对您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有需要或应您留言要求,我们亦会与您取得联系,以开展后续事件处理。
(十)为您提供客服服务
当您与我们联系或提出产品售中、售后、争议纠纷处理申请时,为了保障您的账户及系统安全,我们需要您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用于核验您的身份。
为了便于与您联系,尽快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记录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及结果,我们可能会保存您与我们的沟通、通信/通话记录及相关内容(包括账户信息、订单信息、您为了证明相关事实提供的其他信息,或您留下的联系方式信息)。如果您针对具体订单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建议的,我们会向您收集使用您的账户信息和订单信息。
(十一)为您提供信息浏览和展示服务
在您使用我们的服务过程中,为保障您的个人信息安全、了解产品适配性、向您提供信息浏览和展示服务,我们可能会自动收集您的使用情况并存储为网络日志信息,包括:
设备信息:我们会根据您在访问网站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接收并记录您所使用的设备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设置等软硬件及设备环境信息)。
服务日志信息:当您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会自动收集您对我们服务的详细使用情况,作为服务日志保存,包括但不限于浏览、点击查看、搜索查询、收藏,以及 IP 地址、WLAN 接入点、电信运营商、使用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
请注意,单独的设备信息、服务日志信息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信息。 如果我们将这类非个人信息与其他信息结合用于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将其与个人信息结合使用,则在结合使用期间,这类非个人信息将被视为个人信息,除取得您授权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们会将这类信息做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
(十二)安全管理
为保障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稳定运行,我们会收集您的设备型号、设备识别码、登录 IP 地址、接入网络方式、类型和状态、网络质量数据、操作日志(仅限网络平台内)、服务故障信息等,这些信息是为提供服务必要收集信息。
(十三)需征得您同意的例外情形
您知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以在不征得您的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而收集、使用相关个人信息:
1、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如果您对我们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的法律依据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提供进一步的信息,请通过第八章节「如何联系我们」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
1、我们不会在未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其他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只有共享您的信息,才能实现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核心功能或提供您需要的服务(此种情形我们将在情形发生时专门提示您并取得您的同意)。
(二)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在涉及合并、分立或破产清算、业务或资产转移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告知您接收您的个人信息的公司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此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三)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2、基于法律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3、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我们坚信,对于要求我们提供的信息,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透明。
(四)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在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个人信息主体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匿名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三、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 和其他追踪技术
Cookie 和设备信息标识等同类技术是互联网中普遍使用的技术。当您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及相关服务时,我们可能会使用相关技术向您的设备发送一个或多个 Cookie 或匿名标识符,以收集、标识您访问、使用本产品时的信息。我们承诺,不会将 Cookie 用于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我们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主要为了实现以下功能或服务:
我们可能会设置认证与保障安全性的 Cookie 或匿名标识符,使我们确认您是否安全登录服务,或者是否遇到盗用、欺诈及其他不法行为。这些技术还会帮助我们改进服务效率,提升登录和响应速度。
四、我们如何保存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个人信息的保存
1、保存期限:请您注意,在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除非您删除或通过系统设置拒绝我们收集,我们将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期间持续授权我们持续使用。
2、保存地域:上述信息将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需跨境传输,我们将会在符合国家对于信息出境的相关法律规定情况下,再单独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二)个人信息的保护
1、安全措施
(1)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2)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
(3)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我们会与接触您个人信息的员工、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行为准则,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若有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会被追究相关责任。
(4)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5)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需要延长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许。
2、安全提醒
(1)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而且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及与其他用户的交流方式并未加密,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通过此类方式发送个人信息。
(2)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或担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您在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服务时请勿将自认为隐私的信息发表、上传至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也不可将该等信息通过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的服务器传播给他人,若因您该等行为引起隐私泄露,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4)您请勿在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服务时公开透露自己的各类财产账户、银行卡、信用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及对应密码等重要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损 失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5)我们一旦发现假冒、仿冒、盗用他人名义进行网站认证的,我们有权立即删除用户信息并有权在用户提供充分证据前禁止其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提供的服务。
3、安全事件通知
(1)我们会制定相应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我们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
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3)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请您立即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八章节的「如何联系我们」中的联系方式联络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措施。
五、您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一)访问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您有权随时访问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八章节的「如何联系我们」联系我们访问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在 15 个工作日日内回复您的请求。
(二)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1、如您需要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您可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八章节的「如何联系我们」中的联系方式,向我们申请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在验证您的身份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删除请求。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 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5) 如果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2、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
3、当您从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或服务中删除个人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在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三)个人信息主体获取个人信息副本
您有权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八章节的「如何联系我们」中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验证您的身份后,在 30 日内对您的请求进行处理。
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例如数据接口匹配,我们还可按您的要求,直接将您的个人信息副本传输给您指定的第三方。
(四)撤回您的同意
您有权撤回您的授权,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第八章节的「如何联系我们」中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验证您的身份后,15 个工作日内对您的请求进行处理。
请您理解,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或授权所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六、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1、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成人。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未满 14 周岁的儿童不得使用我们的服务。
2、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七、本隐私政策更新及通知
1、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隐私政策。请您仔细阅读变更后的隐私政策内容,并考虑是否同意更新后的隐私政策。若您在本隐私政策修订后继续使用我们通过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这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愿意受修订后的隐私政策约束。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隐私政策,您有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的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和信对本隐私政策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2、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3、对于重大变更,我们可能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对于某些服务,我们会通过网站通知、弹窗等方式发送通知,说明隐私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4、本隐私政策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 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 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6)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5、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隐私政策,您有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的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网站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我们对本隐私政策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八、如何联系我们
1、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建议或者需要投诉与举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邮寄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北海南路 192 号】
固定电话:【0536-7637375】
邮箱:【limingyu@lovol.com】
为保障我们高效处理您的问题并及时向您反馈,需要您提交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和书面请求及相关证据,我们会在验证您的身份处理您的请求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九、争议解决
因本隐私政策以及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事宜引起的任何争议,您可随时联系我们要求给出回复,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的,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严重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的,您还可以通过向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