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集团”)及各权属单位为统筹集团AI能力建设,亟需统一技术架构与技术规范,建设集团级AI大模型平台底座能力,构建安全可控、可迭代演进的企业专属AI大模型平台产品矩阵,覆盖大模型开发管理与智能体应用平台、数据智能平台、大模型安全护栏、企业知识库、代码开发平台等核心产品模块。面向集团及各权属单位提供开箱即用的AI产品与平台化服务,建成统一入口、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统一安全管控的集团AI大模型能力体系。
现根据集团工作部署,对集团人工智能算力及平台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与项目实施承建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山东重工人工智能算力及平台建设项目(SHIGJZZB202613)。
2.项目范围:山东重工集团及所属公司。
3.项目内容:AI大模型平台项目产品采购及部署实施、AI应用场景实施、IDC算力资源(含GPU算力资源)及服务租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要求:采用主流技术路线,软件、硬件产品满足生态兼容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金来源:自筹
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实缴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具有全面履约的能力,能提供相应信用等级和完税证明;
3. 投标人应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近三年(以营业执照为准,公司成立满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或天眼查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4. 无招标违规、谎报年度报告信息、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等违法行为或其他行政处罚记录;
5. 投标人没有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6.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报告页、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如投标人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提供中文版本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 开户行许可证或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代码证;
8. 招标之日起3个月以内的征信报告或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9.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行业资质证书、认证证书等证书,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10. 对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平台、系统、软件等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的所有权证明或代理商/经销商的原厂授权书;
11.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简历及资质相关证书,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备3年及以上领导团队完成项目工作经验,且承担过大中型企业或与本公司行业、规模相似企业的开发、实施项目;
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3. 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非山东重工集团员工及其亲属;
14. 如联合体投标,须在报名时提交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件四);
15. 报名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完成供应商注册;
16. 投标人必须在济南区域自有机房,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需求。(如联合体投标,一方满足即可,其他资质均须满足)
注:经查实,如投标人不具备上述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 13153608588 报名邮箱:guowh@sdhi.com.cn
技术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13356655775
邮件名格式为: 山东重工人工智能算力项目-xx公司(五个字以内公司简称)-报名资料。同时必须在邮件中以文字方式提供投标单位全称、投标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资格证明材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1. 必选材料
1) 投标承诺函(见附件一)。
2) 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清楚。
3) 经济合作廉洁诚信自律承诺书(附件二);
4) 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三);
5) 单位实缴资本证明;
6) 提供济南自有机房证明(机房产权证明、消防验收证明等),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7) 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名单及股权结构;
8) 信用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代码证+征信报告)或者(开户行许可证+资信证明),二者选一;
9) 提供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最近半年企业完税证明;
10) 企业对外担保余额表,如无,请写证明并盖章;
11) 行业认证证书(ISO9001、ISO27001或CMMI3级及以上证书);
12) 2023年至今AI大模型平台实施技术支撑服务合同案例证明(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至少2个;
13) 信用中国或天眼查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14) 近三年和最新一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每一页加盖公章);
15) 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成功证明或截图;
16) 投标涉及产品所有权证明,若非原厂投标出具相应产品原厂商正式授权有效证明;
17)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团队人员简历及资质相关证书;
18) 项目经理资料:工作简历、资质证书、半年原厂社保证明;
19) 联合体投标,须提交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件四);
以上资料需按照顺序制作材料目录,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发送资质审查通过的投标人。
投标人务必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本次报名投标单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未中标单位招标后一个付款周期内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生效后退还。
1. 递交方式:线下
2.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 09:00:00
3. 递交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舜华南路688号(山东重工未来科技大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9日 09:00:00
2.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舜华南路688号(山东重工未来科技大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 本项目由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解释;
2. 各投标人在交取投标保证金后,视为认同本招标项目和招标流程;
3. 招标公告将在以下平台进行发布:
1)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2)中国重汽官网:(https://www.cnhtc.com.cn);
3)山推股份官网(https://www.shantui.com);
4)中通客车官网:(https://ztsrm.zhongtong.com);
5)雷沃智慧农业官网(https://www.lovol.com);
6)山重租赁官网(https://www.strongflc.com);
7)财务公司官网(http://www.shigfc.com.cn)。
4.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需要特别注意:现阶段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能上传附件,如潜在投标方通过该网站获得招标信息,请通过其他网站下载或发邮件至报名邮箱索取招标相关文件,如投标人因此原因错过招投标,责任自负,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人必须登记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并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由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有信息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根据公司管理办法收取相应保证金,但无论中标与否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原则上需在招标结果公布后退回,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发生以下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1) 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2) 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3) 自开标之日起3日内,中标人拒不提供投标人要求更新或补充的资质审查材料的;
4)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违法违规或违反项目招标要求情形的;
6) 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附件一:
投标承诺函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自愿参加由采购人组织的……项目招标,为体现公开、诚实信用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保证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挂靠、不让他人挂靠招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招标、中标资格。
3、保证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招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保证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抬高报价行为。
5、保证不向采购人相关招评标人员、项目管理等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或以宴请、旅游等方式牟取招标中标资格。
6、保证与采购人及其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
7、保证直接或间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没有山东重工员工及其亲属。
8、保证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按照招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相关的设施等。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取消招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招标保证金等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已中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及履约保证金,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或签字)
投标联系人:
移动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经济合作廉洁诚信自律承诺书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充分保障业务往来中双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建设维护贵公司公平、公正、廉洁、诚信商业生态,在信任、诚实、坦率与正直的基础上构筑相互间的合作关系,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坚决反对商业欺诈,特对本次招投标及后续经济合作廉洁诚信自律承诺如下:
1.行为准则
1.1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公平交易、廉洁自律、反对腐败的相关规定。
1.2务实加强我公司业务人员经常性的廉洁诚信教育,使其建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1.3我公司及业务人员在业务合作的任何环节,绝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包括但不限于:
A、赠送现金、购物券、储蓄单、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消费卡、购物卡、电话充值卡、加油卡、商品提货单等各种支付凭证;
B、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差旅住宿费、交通费,旅游、运动健身、各类俱乐部会员卡费用等;
C、赠送办公用品、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烟、酒、收藏品、服装饰品等物品;
D、免费提供劳务;
E、组织贵公司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高档娱乐、高消费接待等;
F、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1.4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任何时间绝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以技术服务、劳务或其它形式支付佣金报酬、回扣、准予投资入股或赠予股份、派发红利等行为。
1.5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任何时间绝不以任何理由同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物资买卖及中介活动,不私自转包、违法分包业务项目。
1.6我公司及业务人员按贵公司要求主动申报与贵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经贵公司批准不得发生关联交易行为。
1.7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任何时间绝不以任何理由与贵公司其他业务合作方(卖或买)相互串通、违规操纵,不采取任何手段妨碍公正、公平经营秩序。
1.8我公司及业务人员在参与贵公司招投标活动时,绝不与其他竞标(卖)人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标(卖)人参与公平竞争。
1.9坚持诚实守信、合规经营原则,无论何时绝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与贵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1.10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不将明知不符合物料技术规格书的物料提供给贵公司且不事先告知。
1.11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不向贵公司推广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或不符合甲方发展目标的物料且不事先告知。
1.12我公司及业务人员向贵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保证真实、准确。
1.13我公司及业务人员严格遵守向贵公司提供的承诺、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备忘录,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货物;合理报价,不商业欺诈;不以次充好、不偷工减料。
1.14积极配合贵公司监察与合规等业务管理部门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1.15若我公司及其人员知悉其它与贵公司合作的经济合作方存在违反本协议规定之行为,我公司及其人员第一时间向贵公司检举并提供证据。
1.16我公司及其人员积极支持贵公司的诚信廉洁建设,在经济活动中加强对贵公司业务人员监督,若发现贵公司人员有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索取财物或为达到索贿目的利用职务之便设置障碍、营私舞弊、谋取个人非法利益的各类吃拿卡要行为时,我公司及其人员坚决拒绝,并向贵公司主管部门投诉或举报。
若我公司及其人员对发现的贵公司人员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我公司的贿赂行为,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违约责任
2.1我公司及业务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贵公司有权取消其作为贵公司经济合作方的资格,单方终止与我公司的业务合同(如招标已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签订合同的,有权单方面中止执行),将我公司列入贵公司合作方黑名单,承担永久丧失参加贵公司及贵公司所属各关联公司的所有经济活动权利的后果。
2.2若我公司及其人员违反本承诺书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则我公司应向贵公司返还因贿赂行为而取得的不当利益,并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贵公司有权从任何应付款项中直接冲抵。
2.3我公司及其业务人员如违反本承诺并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贵公司有权从任何款项中直接冲抵,不足部分由我公司向贵公司交纳。
2.4若我公司及其人员违反本承诺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贵公司有权对我公司业务量予以下调。
2.5我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公司工作人员违规,由此给贵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犯罪的,我公司将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
3.1生效。本承诺自签署完成之日起生效。本承诺签署后及签署前我公司未主动披露的贿赂行为具有同样约束力。本承诺对我公司的继承方持续有效。
3.2关联公司。我公司同意,本承诺亦适用于贵公司的关联公司或权属公司。
承诺方: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全权代表,全权代表在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过程中的书面承诺、协议、合同、合同款项接收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本公司电子邮箱: ,该邮箱为我公司专用信箱,收到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发通知、图纸等文件视为我公司已接收。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联合体投标协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联合体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订立,作为投标文件法定组成部分,供招标人审查备案。
联合体各方(牵头方及成员方):
牵头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方 1: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单一投标人身份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充分知悉并完全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条款;为明确联合体对外对招标人的义务、内部权责分工、履约保障、违约处置,经各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对招标人产生公示效力。
第一条 联合体主体及投标约束
1. 联合体授权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处理与招标人之间全部对外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接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接受评标澄清说明、进行谈判、签署中标合同、接收招标人各类工作指令、报送项目资料、办理变更、验收、索赔、异议及投诉等。牵头方行为后果,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各方郑重承诺:本项目范围内,联合体任何成员不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再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发生上述情形,对应投标无效,联合体内部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及其他联合体成员因此遭受的损失。
3. 本联合体仅针对本项目成立,不构成长期合伙关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成员不得增减、替换。
4. 联合体各方确认,已仔细阅读并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资格、技术、商务、授权、质保、服务要求,联合体整体资格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条 联合体各方工作分工、实施范围
投标时必须详实填写,不得仅写 “部分工作” 等模糊表述;中标后分工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
1. 牵头方职责及工作范围
① 统筹投标文件汇总、审核、盖章、递交,统一对接招标人、评标机构所有往来;
② 中标后代表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对项目整体进度、总体质量、整体交付、总体验收负总责;
③ 统筹联合体内部实施组织、进度协调、问题闭环,统一向招标人报送计划、周报、月报、验收材料;
④ 牵头方具体承担工作范围:

2. 成员方1:职责及工作范围
① 负责完成自身分工范围内技术方案、资质证明、业绩证明、商务材料编制,对提交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② 中标后独立完成分工范围内设计、开发、供货、实施、集成、调试、培训、运维等全部工作,对该部分的质量、工期、安全、知识产权、售后服务直接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③ 配合牵头方完成澄清应答、现场实施、测试、验收、问题整改、质保服务;

第三条 报价、保证金、款项支付
1.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为联合体各方共同确认的整体报价,投标报价明细详见附件一。联合体对招标人承担总价履约责任,内部结算划分不对抗招标人。
2. 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联合体各方按比例缴纳】。若因联合体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联合体全体成员对外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内部可向责任方追偿。
3. 招标人按照联合体各成员负责的业务模块及对应价款,分别向各联合体成员对公账户支付对应款项,各成员分别开具对应发票。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整体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内部款项分配纠纷由联合体自行内部解决,不得以此对抗招标人,不得影响项目实施推进。
4. 联合体各方自行承担各自分工范围内人员、设备、采购、税费、差旅等全部成本。
第四条 资质、知识产权、对外连带责任
1. 联合体各方保证自身资质、资格证书、业绩、人员、软件模型授权、知识产权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联合体全体成员向招标人承担法定连带责任。
2. 中标后,就中标项目的质量、工期、交付、安全、质保服务、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违约赔偿等全部合同义务,联合体全体成员对招标人承担不可分割的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就全部或部分损失向联合体任意一方或多方主张权利,联合体内部责任划分不能对抗招标人。
3. 联合体提交给招标人的软件、模型、文档、成果物,须具备合法商用授权;如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对外承担责任。采购人有权向联合体任一成员追责。
4. 联合体内部责任:若因某一成员资质造假、材料虚假、履约违约,造成废标、中标后解除合同、招标人索赔的,联合体对外赔付后,其他成员有权向该责任方全额追偿。
第五条 澄清、投标修改、中标与履约约束
1. 投标阶段,牵头方接收评标委员会澄清、补正要求后,涉及技术方案、报价、实质性响应的,牵头方应取得联合体各方书面确认后,再向评标机构提交;非实质性内容牵头方可直接处理,并事后同步成员。
2. 联合体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协议分工履行全部义务,严禁将承担工作转包、违法分包;确需分包的,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事先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3. 若联合体未中标,联合体自动解散,本协议终止;各方自行收回自有资料,互不补偿。
4. 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内容作为项目合同附件,对履约全过程持续有效。
第六条 保密、成果归属
1. 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业务数据、技术资料、项目文档、本协议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协议终止而失效。
2. 本项目实施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项目产出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招标文件及后续签订的项目合同约定执行;联合体内部约定不得与招标人合同相冲突,冲突时以招标人项目合同为准。
第七条 联合体退出、变更、解散
1. 投标有效期内,未经联合体全体成员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退出联合体;擅自退出给招标人或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
2. 无论投标阶段还是中标履约阶段,联合体成员的增加、替换、退出,均必须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中标后成员擅自退出的,视为联合体整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按合同追究联合体全部违约责任。
3. 联合体于项目合同全部履行完毕、质保服务期满后自动解散。
第八条 违约与对招标人的处置确认
1. 联合体内部违约纠纷,由联合体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不得以此为由停工、拖延交付、拒绝整改,不得向招标人转嫁内部矛盾,对项目造成的影响及损失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因联合体整体或任一成员履约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安全事故、系统故障等,招标人有权依据项目合同向联合体牵头方或任意联合体成员追责、扣款、索赔。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联合体内部各方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条仅约束联合体内部,不影响招标人依据项目合同行使权利。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备案;协议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标后项目合同冲突时,以招标文件及项目合同为准。
2. 本协议一式____份:牵头方执___份,各成员方各执___份,报送招标人备案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